科伦药业聚丙塑料安瓿小水针专利终审胜诉
2013年9月1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大冢制药与科伦药业关于聚丙塑料安瓿专利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大冢制药)上诉请求,维持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内容。历时整整一年的大冢制药与科伦药业的专利纠纷案,最终以科伦药业的全面胜诉宣告结束。
2012年9月,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以湖北科伦“聚丙塑料安瓿小水针”产品侵犯大冢制药“新型塑料注射安瓿”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湖北科伦和其母公司科伦药业告上法庭。经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方调查和取证,做出一审判决(2012青知民初字第694号民事判决): 科伦药业“聚丙塑料安瓿小水针”产品与大冢制药“新型塑料注射安瓿”不属于等同特征,不在大冢制药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驳回大冢制药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用由大冢制药承担。
大冢制药在一审判决以后不服判决内容,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综合审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驳回大冢制药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用由大冢制药承担。
此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表明了“聚丙塑料安瓿小水针”是由科伦药业的全资子公司——湖北科伦独立进行研究和开发的,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与目前国内主要使用的玻璃安瓿小针包装相比,湖北科伦制造的塑料安瓿小针包装能够免除砂轮割锯和掰开引入微粒,有效的避免了职业伤害,除此之外,塑料安瓿小针包装还具有节能环保、标识清晰、抗压(摔)、便于物流转运等多种优点。
据2011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统计,中国拥有245亿支小容量注射剂的巨大市场,小容量注射剂软塑化比例却仅有0.5%,而国际主要市场小容量注射剂软塑化比例已超过70%,这其中蕴含的巨大的市场潜力不言而喻。
湖北科伦作为国内首家塑料安瓿小针生产企业,其产品已于2013年6月上市,从而打破国外制药企业在该领域的垄断地位,其后续品种也已形成梯队,在未来的两到三年会陆续上市。预计在不久的将来,科伦药业将会快速提升国内塑料安瓿小针包装的市场占有率。
总部销售二部、科伦药物研究院联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