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各供应商:
为遵循商业道德规范,科伦药业与各供应商签订《阳光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现提醒各供应商:“ 如未经一方同意,相对方聘用从一方离职未超过2年的人员从事与一方原岗位工作内容相关的工作,视为对一方商业秘密的侵害,一方有权要求相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供应部将会对违反上述协议聘用从科伦离职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的供应商列入科伦药业高风险供应商清单,限制与其合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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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9年年度采购合同的通知
科伦药业供应部关于调整含税单价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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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供应商谨慎聘用科伦离职人员的通知
分类:
最新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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